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和流程进行公示。
一、征信异议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行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一)通过致电“95347”客户服务热线提出征信保护、征信异议处理事项并由其转办。
(二)通过登录“泰隆银行”APP,搜索“征信异议”,可在线提交征信异议申请,并可在线查询征信异议处理进度。
(三)通过联系我行基层机构及经办授信业务的客户经理提出征信保护、征信异议处理事项。
我行发起设立的各泰隆村镇银行客户如通过我行渠道提出异议,可由我行代为转办至对应的泰隆村镇银行。
二、征信异议受理流程
(一)个人征信异议
个人信息主体本人提出征信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能够证明代理关系存在,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二)企业征信异议
单位信息主体法定代表人提出企业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原件供查验,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单位委托他人代理提出企业异议申请的,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原件供查验,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能够证明代理关系存在,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三、征信异议受理反馈
(一)异议受理
1.客户向征信异议涉及的我行基层经办网点提出异议申请,受理人向客户本人或合法的授权代理人反馈了填写完毕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或《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异议申请表上经受理人签字并署明受理日期的,该受理日期为受理成立日期。
2.客户本人通过手机银行线上渠道发起异议申请,提供了征信异议受理流程中需要识别的有效证件,能对信息主体本人开展身份识别,已填写了指明我行报送信息存在错误、遗漏信息的异议申请表,上述情况全部成就日期视为异议受理日期。
(二)结果反馈
我行将于异议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异议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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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客服热线:95347 邮政编码: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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