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采取合理措施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了解相关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并明确受益所有人标准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我行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非自然人客户开展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请受益所有人发生变更,当前受益所有人与开户时柜面登记留存的受益所有人不一致的非自然人客户,进一步核实确认并携带受益人更新所需资料于2024年3月15日前到我行开户网点办理信息更新。(法人代表可在工作日携带本人及受益所有人身份证件原件、三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和证明材料至我行开户网点办理信息更新。如需代理,在前述资料之外,还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我行将对逾期未更新的账户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届时将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
如有疑问,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我行客服95347,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