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警惕金融产品诈骗,科学理性投资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唐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专门挑选缺少金融领域知识、防范意识较低的老年人为目标,在杭州市拱墅区、萧山区等地假冒某保险公司、银行银保中心客服人员的身份,编造代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的事实,印制发放虚假保险理财产品宣传册,通过电话营销、线下推销等形式,以高额利息附带赠送米油等小礼品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虚假的基金、理财产品。同时,唐某等人利用某保险公司并购消息,编造保险公司并购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将正规保险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该诈骗团伙指定账户。后唐某等人将账户内资金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占有。唐某团伙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270余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唐某等人提请批准逮捕。2021年6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以唐某等7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2021年9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唐某等7人提起公诉。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

  【风险提示】

  一、金融消费者应从正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

  接到陌生人来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核实对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在此之前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可以通过中国理财网等外部官方渠道核实产品真实性,确实决定要购买产品的,可至金融机构网点现场购买或者在金融机构官方App上购买。

  二、提高金融警惕心,加强金融知识、金融案例学习。

  老年人需多和家人沟通,多了解金融基础知识,有问题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不要被高收益、高回报引诱,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特别是在购买复杂金融产品、产品购买金额大、产品风险等级高、产品期限较长、首次购买某家机构产品前,想一想、等一等、多咨询,三思而后行,切勿被“限时销售”等噱头绑架思想。

  三、认真阅读金融产品文件,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购买金融产品时,除了听取销售人员的介绍外,金融消费者还需要认真阅读相关的产品销售文件、合同书,关注金融机构格式合同中以加粗等方式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阅读的内容,切实了解产品实质。在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潜在风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再次判断是否购买该款产品。业务办理过程中,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风险提示的(譬如电信诈骗提醒),应主动配合提供相关信息,防范各类潜在风险。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号

全国客服热线:95347 邮政编码:318050

COPYRIGHT 2003-2019 TaiLong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1018676号-1 浙公网安备33100402331288号本网站支持IPv6

  • 泰隆银行
  • 微泰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