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我行应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在未收妥有关款项的情况下,对已经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承兑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有追索权地向受益人给付对价,向受益人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适用范围:

  有进出口经营权、而且在我行开有人民币或外币结算账户的出口企业。

  功能与特点:

  1、为出口商扩大了贸易机会;为出口商减少资金占压,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

  2、规避汇率波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