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隆村镇银行微信金融服务绑定协议

  版本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使用泰隆村镇银行微信金融服务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甲方)和泰隆村镇银行(由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参见附表1,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泰隆村镇银行微信金融服务绑定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一、关于“泰隆村镇银行微信金融服务”

  泰隆村镇银行微信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是乙方利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及所有相关的关联企业的微信公众平台上注册、运营的“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泰隆村镇银行”小程序及其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应用/软件(以下简称“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对话、页面跳转及主动通知等方式,为甲方提供的智能、互动金融服务,甲方可通过本服务获取基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泰隆村镇银行金融账户(如借记卡、电子账户、活期一本通等,下同)提供的便捷金融服务,具体功能以系统实际提供的为准。

  二、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在确认本协议之前,应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甲方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不要确认,并立即停止后续操作。一旦甲方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甲方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与乙方就本服务已达成一致意见。

  (二)甲方确认,在甲方(包括甲方的代理人)同意接受本协议并申请开通相关业务功能时,应承诺其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不具备前述条件,申请人应该立即停止申请使用本服务。

  三、账户绑定

  (一)甲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并自愿将本人的微信号与本人在乙方的个人客户身份和泰隆村镇银行金融账户进行绑定。

  (二)甲方需在关注“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的前提下进行绑卡操作,甲方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跳转至绑定页面进行绑定:公众号对话模式输入并发送“绑定”,点击乙方回复的链接;点击微信小程序我的页面中的“去绑定”按钮;点击“绑定账户,享受更多精彩服务”的温馨提示弹窗内的“去绑定”按钮;小程序首页或全部功能页搜索“账户绑定”,点击搜索结果的“账户绑定”按钮。

  (三)当甲方按规定步骤操作申请绑定本人微信号与甲方在乙方的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时,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身份验证信息及其他相关内容,对甲方的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进行核实,验证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账号、客户于泰隆村镇银行预留的手机号及验证码(若用户已签约电子银行,则绑定时验证电子银行手机号及验证码,若客户未签约电子银行,则验证银行预留手机号)。有关信息核实一致的,乙方将同意甲方的绑定申请,并向其发送绑定成功的通知。

  (四)由于甲方变更手机号码,导致甲方预留在泰隆村镇银行的可信任手机号不一致而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时,将无法通过微信平台正常使用账户绑定等功能。遇此情况,如甲方已签约手机银行,需甲方登录乙方手机银行APP修改电子银行绑定手机号;如甲方未签约手机银行,需甲方持本人身份证件,于营业时间前往泰隆村镇银行网点修改预留手机号码。

  (五)甲方将泰隆村镇银行金融账户与本协议项下“泰隆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泰隆村镇银行”微信小程序任意其一绑定后,即同时绑定 “泰隆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与“泰隆村镇银行”微信小程序。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同意接受已绑定金融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提供的信息服务。成功绑定后,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业务办理的提醒等信息;甲方也可通过微信直接查阅绑定账户余额及明细、开户行等业务信息,办理乙方通过微信平台提供的相关金融业务。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通过微信个人账号关注“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或使用“泰隆村镇银行”小程序及微信平台,有权根据需要验证与绑定银行账户信息,并享受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

  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注销(解绑)“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泰隆村镇银行”小程序或微信平台,不再使用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

  3、甲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可拨打乙方客服电话(4008096575)或咨询“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泰隆村镇银行”小程序在线客服。

  4、甲方申请开通和使用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应按照乙方的提示和指引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存在过错、与甲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应直接登录公众服务平台,而不应通过邮件、短信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6、甲方申请开通和使用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遇资料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甲方资料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未及时向乙方申请更新个人信息等原因而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存在过错、与甲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甲方应妥善保管证件号码、银行账号、银行账户交易密码、账户登录密码、微信户名、微信登录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和手机等重要私人物品,以保障使用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安全。甲方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或交与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认证要素所完成的一切交易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如甲方保管不当或遗失物品而导致信息被他人冒用或盗用,由此发生账户信息泄露或资金被盗等情形,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存在过错、与甲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甲方应知悉并遵守腾讯公司微信使用相关协议、条款和隐私声明,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微信账号被腾讯公司冻结、注销、限制操作或消息记录丢失等而导致微信银行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存在过错、与甲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泰隆村镇银行”小程序和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对于乙方根据外部规定或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调整和停止某项电子渠道服务项目时,如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的调整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终止本服务,但在终止本服务之前甲方继续使用乙方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甲方应当遵守升级调整后的业务功能或交易规则办理相关业务。

  10、甲方承诺不得恶意发布、散播侵害乙方声誉的信息,不得利用业务规则与技术漏洞,对乙方的系统和数据进行攻击、破坏和非法获取。

  11、甲方认可对于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和乙方关于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引、规程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存在过错、与甲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甲方使用本服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乙方其他业务的,须同时遵守与该业务相关的章程、协议或交易规则;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第三方的,还应同时遵守第三方的交易规则。

  13、因使用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产生的通信费用,按甲方使用金融服务时所使用的通讯方式及相应通讯服务商的收费标准,由甲方自行承担。

  1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通过微信平台查询乙方通过微信平台提供的任何汇率、利率、买卖价格或其他信息,仅供甲方参考,不对乙方与甲方发生的任何金融交易发生法律效力。甲方通过微信平台发起的引发借记卡、活期存折、定期存折、电子账户等余额变动的交易,乙方提供的任何汇率、利率、买卖价格或其他信息,一经甲方确认,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发送的指令明确、合法,并承诺对通过银行账号、密码、微信号发出的交易指令承担责任。乙方在执行甲方通过微信、其他乙方认可客户端软件、网页发出的交易指令后,甲方无权要求变更或撤销相关交易指令。

  15、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所进行的交易,以及因交易产生的结果,与甲方通过柜台、自助机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其他渠道进行的同种交易发生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按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当乙方有理由认为甲方的操作行为已经影响系统稳定运行、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从事违法活动或存在恶意诋毁、侵害乙方声誉等其他严重后果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向甲方提供本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2、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系统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通过官网、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起公告内容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的调整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终止本服务,但在乙方确认终止本服务之前甲方使用乙方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的,应当遵守相关调整后的内容。甲方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不遵守乙方调整内容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3、为不断改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便利性,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和改造。

  4、乙方为甲方提供了客服电话(4008096575)、“泰隆村镇银行”公众号在线客服、“泰隆村镇银行”小程序在线客服等渠道受理甲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咨询、建议或意见。

  5、乙方应对甲方资料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或因办理微信金融业务在乙方内部使用的除外。

  6、对于因下列原因所导致的错误的发生,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账户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2)账户内资金被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3)甲方的行为出于欺诈等非法目的;

  (4)乙方收到的交易指令不符合要求或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

  (5)甲方未能正确依据电子银行服务的说明操作;

  (6)甲方的手机、电话等电子系统遭受故障,病毒入侵或遭受攻击;

  (7)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

  7、乙方应对本服务相关银行端软件的合法性和业务系统的安全性负责。

  8、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所申请的相应金融服务,并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的正确交易指令。

  9、甲方理解并同意,作为微信平台提供商,腾讯可能不时地单方面对微信平台下的所有服务、活动和用户实施以(含修改、增加、删除、撤回等行为)相应条款、要求、决定、限制、许可(或授权)、收费要求等(统称“腾讯规定”)。甲方同意,对于不定时实施的腾讯规定,乙方没有义务另行通知客户,甲方应自行获知并遵守该腾讯规定;但乙方有权根据该腾讯规定对本服务的相关条款和条件、服务内容、标准等要求作出调整。

  10、对于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自甲方选择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此协议,并将微信号与甲方在乙方的个人客户身份和账户进行绑定后,该协议立即生效。

  2、本协议内容的任何变更,经乙方在网站、微信平台发布或公开张贴、刊登广告或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方式向甲方作出合理通知后,即按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甲方于变更生效日当日或其后,继续保留或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对本协议的变更。

  3、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需要注销(解绑)微信平台,可点击微信小程序我的账户详情中的“账户解绑”按钮或通过公众号对话模式输入“解绑”向乙方发起解绑指令,即可取消银行账户与微信平台的绑定关系;或者在“泰隆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详情页面点击“不再关注”按钮,即可取消“泰隆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取消关注后系统自动解除甲方在微信平台的所有绑定关系。当甲方在微信公众号中完成解绑后,小程序中的银行账号信息将一并自动完成解绑。绑定关系解除后,本协议即为终止。

  4、基于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变化、系统升级、业务变化等原因,乙方可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乙方如暂停或终止服务,将采取微信银行公告、官网公告、短信等任意一种方式提前告知申请人。

  5、因挂失、冻结等原因导致账户暂不能使用的,相关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亦相应中止,待账户可以正常使用后恢复相关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账户销户的,该账户相关的本协议项下金融服务以及本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亦相应终止。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附件1:泰隆村镇银行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1

福建福清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宏路7号

4008096575

2

福建龙海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翁角路70号

3

福建长乐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宝杭花园A-15号

4

福建政和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中元路16-1号

5

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四会市东城街道四会大道南时代商贸广场26号

6

广东英德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英德市和平北路商会大厦

7

河南汝南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古城大道与西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8

河南叶县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叶县广安路与新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恒基金岸

9

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观山路27号

10

陕西泾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城东环路

11

陕西眉县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平阳街83号

12

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200号

13

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横城南路17号

  备注:本附件机构信息截至本协议公布日,供您参考。机构信息的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号

全国客服热线:95347 邮政编码: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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